幸福老人長照中心:連絡與申訴

蔡承憲督導

幸福長照主任或社工

財團法人嘉義縣私立瑞泰社會福利基金會附設

嘉義縣私立幸福老人長期照顧中心(養護型)

意見反應及申訴案件處理辦法

一、目的:為使本中心溝通管道更加暢通,訂定本辦法,以茲遵循。

二、對象:本中心住民、家屬、志工及工作人員無法以正常管道解決問題時,皆可透過本辦法獲得解決。

三、負責單位:

(一)住民、家屬及志工申訴案件由社工負責處理,陳報主任裁定。

(二)工作人員申訴案件由人事負責處理,陳報主任裁定。

四、申訴管道:

  1. 申訴辦法:申訴人得以書面、口頭方式為之。
  2. 書面申訴:可投送本機構意見箱或電子信箱或直接遞交社工受理。
    機構電子信箱:sf259.sf259@msa.hinet.net
    主任電子信箱:sh45397@gmail.com
  3. 口頭申訴:直接向社工或人事口頭提出,接受口頭申訴之人員需代為填寫「申訴書」。

以電話申訴者可利用下列院內專線:05-2590613